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国家顶尖人才队伍,激励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第三批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应在本市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科学严谨,享有盛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生于1960年6月30日之后),身体健康。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性基础研究或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近5年(2015年1月1日之后)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国内外相应水平奖项;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或国内外相应水平奖项; (三)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称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获得相应水平的荣誉称号; (四)在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担任过理事长或副理事长; 支持鼓励中医药领域人才积极申报。在津两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军队系统参照执行)。 二、评选名额 第三批天津市杰出人才全市共评选20名,按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两大领域评审遴选。依照天津市杰出人才评选工作有关规定,如实际当选人数少于评选名额,则以实际当选人数为准。 三、推荐和初选 此次评选工作我校无名额限制,请各学院(单位)积极组织候选人校内推荐工作。候选人只能通过一种渠道产生。候选人应认真填写《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被推荐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确认函。 各学院(单位)根据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负责范围内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选,确定初选候选人名单。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请各学院(单位)于2020年6月9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材料1-4纸质版(请单面打印)送至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同时将材料1-5电子版发送至nkuniversity@nankai.edu.cn,邮件标题为“xx单位-申报人姓名-市杰出人才申报”。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初选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具体材料如下: 1.学院推荐报告1份。写明遴选过程、候选人基本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党政联席会相关结果(需写明应参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同意人数)等,写明候选人材料是否涉密。学院(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1份(附件1) 3.《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1份(附件2)(其中第十二部分需要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十三和十四部分需要所在学院/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天津市杰出人才初选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1份。(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相应附件材料1份(电子版)。详见《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中最后的“相关附件的要求和说明”要求。 通过学校遴选后,按天津市要求报送正式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链接: http://rsc.nankai.edu.cn/2020/0601/c13662a275528/page.htm 人事处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