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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诚邀优秀海外博士申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021年03月16日 14:52  点击:[]


2021   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资助工作,化学学院诚邀优秀海外博士申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南开化学博士后流动站相应薪酬待遇:

符合化学博士后流动站A档条件,税前35/年;

符合化学博士后流动站B档条件,税前20/年;

符合化学博士后流动站C档条件,税前13/年;

2021   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021   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   500 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   3 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   100 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   3 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南开大学化学博士后流动站,获得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   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   1-9 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   6 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①申请人登录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网站https://chem.nankai.edu.cn/info/1081/9631.htm,按照要求递交应聘材料。

②申请人于 2     1 -9     30 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审核、推荐

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   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   150 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   100 人、外籍博士   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4   15 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9   30 日。获选结果拟于   5 月、10   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   150 人。

3)省(市)联合资助

2021   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其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各省(市)具体负责组织,各省(市)拟获选人员名单须在   9   20 日前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结果拟于   10 月公布。

 

联系人:

于老师  022-23508470

韩老师  022-23500201

邮箱:hxxy@nankai.edu.cn

南开大学化学学院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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