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高效储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四个面向”,针对我国“双碳”目标与能源安全背景下的能量转化与存储重大需求,以创造新物质和追求原子经济性的化学科学发展为推动,着重于能源-材料-化学-环境-经济等多学科交叉的科学问题,开展能源高效、清洁转化存储的创新研究,发展能源材料合成表征新方法,揭示能量转化存储新理论与新机制,为实现能源低碳与清洁利用、新能源与高能化学电源做贡献。
第一部分 开放课题研究方向
一、分子基能源材料
1. 多孔晶态能源材料
2. 有机无机杂化能源材料
3. 金属团簇能源材料
二、低碳能源催化材料
1. 能源小分子催化转化
2. 新结构催化材料
3. 催化材料表征与模拟
三、高效化学电源
1. 高比能电池
2. 特种化学电源
3. 智能能源材料设计与筛选
三、新能源器件开发
1. 固态锂/钠电池界面调控技术
2. 钙钛矿基光伏电池性能优化
3. 电解水催化剂制备与电极放大
第二部分 实施细则
根据《先进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开放对象
1、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人员及博士后均可在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本单位人员及承担过开放基金的科研人员不能申报。鼓励承担人员与实验室或中心固定人员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合作交流。
2、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进行短期研究、测试或进修人员,经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或中心开展工作。
二、 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liushike@nankai.edu.cn。申请书需经申请人所在学院级或以上单位同意并盖章。
2、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可直接申请,其他申请人员需提供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开放基金申请书》提交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额度。
4、开放基金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金额为1-5万元。
5、未获批准的《开放基金申请书》一般不予退回,请申请人自留底稿。
三、开放基金使用
1、实验室(中心)开放基金的支出可包括以下方面:
(1)科研业务费(包括实验耗材费、测试加工费、计算机时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学术会议交通费、住宿费等)
四、开放基金管理与结题
1、由实验室(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时提交如下材料:
(1) 《结题报告》
(2) 科研成果(标署实验室(中心)的论文、专利、专著等)电子版
说明:储能工程技术相关成果,建议署名标注工程研究中心,其他请标署实验室。
2、实验室(中心)定期组织开放基金工作总结及学术交流会,对各课题的研究工作进展进行评估,可根据执行情况调整资助方案。
先进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高效储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31日